社保重大疾病范围(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又有新变化!)
2023-10-07 02:32:57
2023年1月1日起,吉林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又有新调整。
新救助制度主要从两大方面做了调整。
一是拓宽了救助对象类别、更加明确了医疗救助费用的范围。
二是提高了救助限额。
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
一、救助对象类别的拓宽幅度和医疗救助费用的范围及具体救助标准如下:
这次救助对象类别幅度的拓宽,主要体现的是医疗救助的公平覆盖。
(一)、覆盖的具体救助范围分为两类:
① 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
② 城乡居民。
具体救助措施是:根据具体救助对象类别,进行分类救助。
(二)、具体救助标准分为四类标准。
① 一类救助对象不设起付线,100%给予报销。
② 二类救助对象起付线标准不变,还是1000元。
救助报销比例由原来的分段按比例报销,提高到按70%比例进行报销。
除此之外,还将在后续根据本市实际情况,逐步探索取消二类救助人员的起付线。
③ 三类救助对象的起付线,由原来的1万元降低至2500元。
④ 四类救助对象住院救助起付线降至6500元。
二、提高后的救助限额如下:
① 原来的一类和二类救助对象的救助限额为2万元,提高后的救助限额为3万元。
② 三类和四类救助对象的救助限额未做调整,还是维持原来的1万元。
③ 增加了倾斜救助限额,倾斜救助限额不计入年度救助限额。
一类和二类救助对象年度倾斜救助限额为3万元。
三类四类救助对象年度倾斜救助限额为2万元。
以上就是吉林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调整后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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