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施湾社保中心(沪城 建置沿革)

2023-10-18 04:03:48

第一节 建置沿革


西周至春秋时期,上海地区为吴国之地。战国时期周元王三年(越王勾践二十四年,公元前 473年),上海地区属越,战国中期楚威王(一说楚怀王)时属楚,楚考烈王十五年(公元前 248 年)属吴。


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 222 年)分属娄县、由拳县、海盐县。新莽时,分属娄治县、展武县。三国时期,分属吴郡娄、嘉兴、海盐 3 县。隋开皇九年(589 年),属昆山县、吴县、盐官县。


唐朝,上海大陆地区分属苏州华亭县、昆山县。先天元年(712 年),分属海盐县、嘉兴县、昆山县。唐天宝十载(751 年),割昆山、嘉兴、海盐 3 县地置华亭县,上海地区始有第一个建置县。县境


约今上海地区吴淞江故道以南、川沙—惠南—大团一线以西地区。上海地区吴淞江故道以北的大陆地区属昆山县境。


北宋熙宁十年(1077 年),华亭县设上海务。至景定、咸淳年间,上海港地区形成集镇,地处“海之上洋”,滨上海浦,遂称上海镇。南宋嘉定十年十二月,上海大陆地区分属华亭县和嘉定县,崇明地区属海门县。


元至元十四年(1277 年),升华亭县为华亭府。在崇明沙置崇明州。至元十五年,华亭府改名松江府,复置华亭县。二十八年(1291 年),以华亭县户口繁多,上海镇及周围 5 乡的户口数已逾 6.4 万,


超过南方大县的 3 万户的户口标准,元廷于七月己未(8 月 19 日)批准置上海县。二十九年县立。县治在今中华路、人民路环线以内,县域约包括今闵行区南汇县浦东新区南部、青浦县北部、市区大部。自此,松江府辖华亭、上海 2 县。元代后期,除松江府外,上海地区州府建置还有嘉定州、崇明州。


明洪武二年(1369 年),降嘉定州、崇明州为县。嘉靖二十一年(1542 年),析华亭县 2 乡、上海县 3 乡地置青浦县。至明末,上海地区行政建置有松江府华亭、上海、青浦 3 县,苏州府嘉定、崇明 2县。


清顺治十三年(1656 年),析华亭县置娄县。雍正二年(1724 年),析嘉定县置宝山县,析青浦县置福泉县,析华亭县置奉贤县,析娄县、华亭县各一部置金山县,析上海县置南汇县。福泉、奉贤、金山、南汇县与华亭、娄、上海、青浦县隶于松江府,宝山县与嘉定县、崇明县隶于太仓州。嘉庆十五年(1810 年),析上海县地置川沙抚民厅。清末,上海地区有松江府华亭、娄、上海、青浦、金山、奉贤、南汇 7 县和川沙厅,太仓州嘉定、宝山、崇明 3 县。


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 年)起,上海地区出现租界,其行政范围不隶属上海地方政府。是年九月二十六日(11 月 8 日),中英双方根据《南京条约》《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宣布上海开埠。二十五年十一月初一日,上海道公布《上海土地章程》23 款,规定上海县城北面洋泾浜以北、李家厂以南、


黄浦江以西的地区划为英租界。二十八年,以吴淞江北岸虹口一带为美租界。同治二年(1863 年)八月初九,英、美租界合并为英美公共租界,称外人租界。光绪二十五年(1899 年)三月二十九日,又改名为上海国际公共租界,简称公共租界。道光二十九年,法国驻沪领事与上海道商定,上海县城以北、


英租界以南地区为法租界。经过历次扩展,法租界成为列强在华地域面积最大的专管租界。1943 年 1 月 11 日,美、英政府与中国国民政府分别订立条约,宣布上海公共租界等交还中国政府。1945 年 11 月 24 日,国民政府外交部宣布接收上海公共租界、法租界。


1912 年 1 月,裁松江府、太仓州。撤娄县,并入华亭县。川沙抚民厅改为川沙县。上海地区上海、 华亭、嘉定、宝山、川沙、南汇、奉贤、金山、青浦、崇明等 10 县隶江苏省。1914 年 1 月,华亭县改 名松江县。5 月,江苏省划分为沪海等 5 道,沪海道驻上海县,辖上海、松江、南汇、青浦、奉贤、金 山、川沙、嘉定、宝山、崇明、太仓、海门等 12 县。


1927 年 7 月 7 日,上海特别市政府成立,列为国民政府直辖市。1928 年,宣布租界为特别区。7 月,接收上海县属上海(沪南)等 11 市乡和宝山县属吴淞等 6 市乡,共 17 市乡,成为上海特别市的实 际境域,并就市乡改置为 17 区。面积 494.69 平方公里(不含租界)。1930 年 7 月,上海特别市改称为 上海市。1937 年 11 月 12 日上海市沦陷。1945 年 8 月抗日战争胜利后,上海市境域恢复为战前 17 个 区和特别区区域。11 月底,市政府在市下设区,12 月划分为 29 个区。上海市面积 617.95 平方公里。


1928 年,上海市、县分治后,上海县保留,和松江、青浦、金山、南汇、川沙、宝山、嘉定、奉 贤、崇明等 9 县仍属江苏省。除沦陷期,至 1949 年不变。


1937 年 11 月上海沦陷后,至 1945 年 8 月抗日战争胜利时期,上海市伪政府成立,行政区划多有 变动。1937 年 12 月 5 日,伪上海市大道政府成立,次年 4 月 28 日接受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领导,改 组为伪督办上海市政公署,10 月 16 日又改组为伪上海特别市政府。12 月 1 日,江苏省川沙、南汇、奉 贤、崇明、宝山、嘉定等县划归上海市,并改县为区。


上海市原有区域改为市中心区、闸北区南市区、 沪西区、浦东南区、浦东北区。原上海县浦西地区改为北桥区,隶上海市。1943 年 7 月 30 日和 8 月 1 日,汪伪国民政府先后宣布收回上海法租界和公共租界,并分别改置为第八、一区,1944 年 2 月第八 区并入第一区。至 1945 年抗战胜利前,上海地区行政建置有上海市属江湾、沪北、沪西、浦东南、浦 东北区和申江、宝山、嘉定、崇明、奉贤、南汇、川沙县,伪市政府直辖地区(原租界及南市区)及江 苏省属松江、金山、青浦县。


1949 年 5 月 27 日,上海解放。28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成立。上海市列为中央直辖市,设黄浦、 老闸、邑庙、蓬莱、嵩山、卢湾、常熟、徐汇、长宁、普陀、闸北、静安、新成、江宁、北站、虹口、 北四川路、提篮桥、榆林、杨浦等 20 个市区,新市、江湾、吴淞、大场、新泾、龙华、真如、杨思、 洋泾、高桥等 10 个郊区。1952 年 10 月,新市区并入江湾区。1953 年 11 月,设水上区,全市辖 31 区。


1956 年 2 月,撤销老闸、嵩山、常熟、静安、北站、北四川路等 6 区。撤销杨思、洋泾、高桥区,设 立东郊区。撤销吴淞、江湾、大场区,设立北郊区。撤销真如、新泾、龙华区,设立西郊区。6 月,撤 销水上区。全市辖黄浦、邑庙、蓬莱、卢湾、徐汇、长宁、普陀、闸北、新成、江宁、虹口、提篮桥、 榆林、杨浦、东昌 15 个市区和东郊、北郊、西郊 3 个郊区。


1949 年 5 月 13~26 日,江苏省松江、上海、嘉定、宝山等 9 县先后解放,隶苏南行署区松江专 区。松江专署驻松江县。6 月 2 日,崇明县解放,隶苏北行署区南通专区。1951 年,以嵊泗列岛特区设 嵊泗县(1925 年嵊泗列岛属崇明县,1946 年划出),隶属于松江专区,松江专区辖上海、松江等 10 县。


1953 年,嵊泗县划归浙江省。1958 年 1 月,松江专区撤销,所属上海、宝山、嘉定 3 县划入上海市, 松江、川沙、南汇、奉贤、金山、青浦 6 县划入苏州专区。10 月,上海市撤销西郊、北郊、东郊 3 个 郊区。设立浦东县。11 月,江苏省苏州专区所辖松江、川沙、南汇、奉贤、金山、青浦 6 县。12 月, 南通专区所辖崇明县,划入上海市。至此,上海市辖黄浦、邑庙、蓬莱、卢湾、徐汇、长宁、普陀、闸 北、新成、江宁、虹口、提篮桥、榆林、杨浦等 14 个区,浦东、松江、上海、川沙、南汇、奉贤、金 山、青浦、嘉定、宝山、崇明等 11 个县,今上海市境域形成。后除 1960 年 3 月浙江省舟山县嵊泗人民公社划属上海市,1961 年重划归浙江省外,至 1995 年基本不变。


1960 年 1 月,撤销蓬莱、邑庙、江宁、新成、提篮桥、榆林等区,新建闵行区和吴淞区。全市有 黄浦、南市、静安、卢湾、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闵行、吴淞等 12 个区和 11 个县。


1961 年 1 月,撤销浦东县。1964 年 5 月,撤销吴淞区、闵行区,1980 年 10 月、1981 年 2 月两区先后 重建,1988 年 9 月、1992 年 9 月又先后撤销,分别与宝山县合并为宝山区、与上海县合并为新的闵行 区。同时,宝山县、上海县先后撤销。10 月,撤销嘉定县,建嘉定区。1993 年 1 月,撤销川沙县,设 立浦东新区。


1995 年,全市辖黄浦、南市、卢湾、徐汇、长宁、普陀、静安、闸北、虹口、杨浦、宝山、嘉定、 闵行、浦东新区等 14 区和南汇、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等 6 县。面积 6340.5 平方公里。


1951 年 1 月,上海市郊设 61 个乡镇、180 个行政村(不含松江专区和崇明县),1958 年 10 月有 108 个公社、1 个镇,1984 年有 26 个镇、200 个乡。1952 年 6 月,上海市区各区按公安派出所区划设 人民政府办事处,9 月有 135 个。1955 年 5 月底,办事处改为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派出机关,1989 年有 122 个。1995 年,全市有 104 个街道办事处,208 个镇、9 个乡;3352 个居民委员会、2984 个行 政村。


第二节 区县、松江府概况


一、区县概况


浦东新区 1993 年 1 月设立。1995 年,面积 522.75 平方公里,人口 148.63 万人。辖陆家嘴、崂山 西路、潍坊新村、梅园新村、罗山新村、金杨新村、周家渡、塘桥、上钢新村、南码头路、歇浦路 11 个街道和洋泾、川沙、高桥、北蔡、施湾、六团、江镇、蔡路、合庆、东城、黄楼、孙桥唐镇、王港、 龚路、顾路、杨园、张桥、金桥、东沟、外高桥、高东、凌桥、张江、花木、钦洋、严桥、六里、杨思、 三林 30 个镇, 354 个居民委员会,333 个行政村。


徐汇区 1995 年,面积 54.76 平方公里,人口 80.62 万人。辖徐家汇、天平、湖南、斜土、枫林、 田林、康健、长桥、虹梅 9 个街道和漕河镇、华泾镇、龙华乡。356 个居民委员会,20 个行政村。清末, 分属上海县上海城区、法华乡、漕河泾乡。1914 年,法租界第三次扩张,境内今肇嘉浜路以北、华山 路以东地区划入法租界。1927 年,分属法租界和上海特别市沪南、漕泾、法华 3 区。1945 年抗日战争 胜利后,分属上海市第七区(常熟区)、第八区(徐家汇区)、第二十六区(龙华区)。1948 年 2 月,徐 家汇区改徐汇区。1956 年 3 月,常熟区与徐汇区合并为徐汇区。 长宁区 1995 年,面积 37.97 平方公里,人口 60.75 万人。辖新华路、江苏路、华阳路、周家桥、 天山路、仙霞新村、虹桥、程家桥 8 个街道和北新泾镇、新泾乡,有 183 个居民委员会、8 个行政村。


1914 年,分属法华乡、蒲淞市和法租界。1928 年,分属法华区、蒲淞区、第二特区。1945 年 12 月, 分属上海市第九、二十五区。1947 年,两区分别改长宁区、新泾区。1948 年,长宁区改称法曹区,1949 年 6 月 8 日改长宁区。


普陀区 1995 年,面积 54.96 平方公里,人口 82.53 万人。少数民族 30 余个、人口近 0.9 万人,回 族占 80%,是全市少数民族人口、族种最多的区。辖中山北路、长风新村、长寿路、甘泉路、石泉路、 东新路、白玉路、宜川新村、曹安路曹杨新村 10 个街道,长征、桃浦、真如 3 镇,288 个居民委员 会、18 个行政村。1945 年抗日战争胜利后,设上海市第十三区。1947 年 1 月,改称普陀区。1949 年后,先后从闸北、真如、新泾、大场、西郊等区及宝山、嘉定县划入部分。


闸北区 1995 年,面积 28.48 平方公里,人口 67 万人。辖天目西路、西藏北路、北站、宝山路、 青云路、芷江西路、虬江路、中兴路、共和新路、大宁路、彭浦新村、临汾路 12 个街道和彭浦镇,302 个居民委员会、7 个行政村。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 年),地方绅商辟华办商埠,设闸北工程总局。宣 统三年(1911 年),设闸北自治公所。辛亥革命后,建闸北市。1928 年,闸北区设立。抗日战争胜利后, 改设第十四、十五行政区,1947 年分别改称闸北区和北站区。1956 年,两区合并为闸北区。


虹口区 1995 年,面积 23.45 平方公里,人口 29.38 万户、82.7 万人。辖提篮桥、乍浦路、唐山路、 嘉兴路、虹镇、新港路、四川北路、欧阳路、同心路、广中路、曲阳路、凉城新村 12 个街道和江湾镇, 357 个居民委员会。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 年),美国传教士在境内南部租地造屋,后为美租界、公共 租界。南部为公共租界北区和东区的主体部分,租界以北地区分属上海、宝山两县。抗日战争胜利后, 分属第十六区(虹口区)、第十七区(北四川路区)、第十八区(提篮桥区)。1956 年年初,北四川路区 与虹口区合并为虹口区。1959 年年底,提篮桥区与虹口区合并为虹口区。1984 年 9 月,宝山县江湾镇 与大柏树地区划入。


杨浦区 1995 年,面积 52.13 平方公里,居民 35.47 万户、106.2 万人。有定海、大桥、平凉、江 浦、四平、控江、延吉、长白、五角场、殷行 10 个街道和五角场镇,465 个居民委员会和 7 个行政村。 清同治二年(1863 年)和光绪二十五年,南部沿黄浦江地带划入公共租界。1927 年,租界以北分属上 海特别市政府引翔、殷行、江湾区。抗日战争胜利后,分属杨树浦、榆林、新市区。1950 年 6 月,杨 树浦区改称杨浦区。1960 年 1 月榆林区并入。1984 年 9 月,宝山县五角场地区划入。同月,川沙县东 沟以西、荻柴浜以北和上川路以东地区划入。1993 年 1 月,区境浦东部分划归浦东新区。


黄浦区 1995 年,面积 4.564 平方公里,人口 28.5 万人。辖人民广场、外滩、南京东路、金陵东 路 4 个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 76 个。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 年)起,英法等国将区境东部划为居留 地(租界),以洋泾浜为界,北为英租界,南为法租界。至光绪二十五年,区境全部划为租界。1943 年, 分属第一、第八区。1945 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分属第一区(黄浦区)、第二区(老闸区)。1956 年,黄 浦、老闸两区合并为黄浦区。1960 年,新成、邑庙、卢湾区部分地区划入。1961 年,浦东县东昌、崂 山、张家浜 3 个街道划入。1984 年,川沙县洋泾镇和洋泾、严桥乡部分地区划入。1993 年,浦东部分 划属浦东新区。


南市区 1995 年,面积 8.29 平方公里,人口 48.4 万人。辖小东门、董家渡、豫园、老西门、半淞 园路 5 个街道、127 个居民委员会。南宋咸淳年间,形成上海镇。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 年),上海县 立,县治设今区内。上海开埠后,商业区北移,形成新市场,称北市,上海县城厢商业区始称南市,后 成地名。1938 年 7 月称南市区。抗日战争胜利后,区境分为第三区(后称邑庙区)、第四区(后称蓬莱 区)。1956 年嵩山区撤销,东北地区划归邑庙区。1959 年 12 月,邑庙、蓬莱两区合并为南市区。1961 年 3 月起,先后划入浦东周家渡、塘桥、南码头和杨思镇。1993 年 1 月,划出浦东部分属浦东新区。


卢湾区 1995 年,面积 8.02 平方公里,人口 39.33 万人。辖五里桥、打浦桥、丽园路、顺昌路、 嵩山路、济南路、淮海中路、瑞金二路 8 个街道,111 个居民委员会。清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和 1914 年,区域北部相继辟为法租界。肇嘉浜以南为华界,1928 年 7 月起属上海特别市沪南区。1945 年 12 月,以重庆南路和鲁班路为界,以西设第六区(又名芦家湾区,1950 年 7 月改称卢湾区),以东设第五 区(又名泰山区,1947 年改称嵩山区)。1956 年 3 月、1959 年 12 月,先后撤销嵩山区、邑庙区,部分 地域并入卢湾区。


静安区 1995 年,面积 7.62 平方公里,人口 40.47 万人。辖曹家渡、静安寺、南京西路、江宁路、 石门二路 5 个街道、133 个居民委员会。清光绪二十五年,分属公共租界、法租界及上海县。1945 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分属第十区(静安区)、第十一区(新成区)、第十二区(江宁区)。1949 年 5 月,静安 区改静安寺区,1950 年 6 月称静安区,1956 年 2 月撤销,境域分属新成、江宁、长宁区。1960 年 1 月, 撤销新成、江宁区,建静安区。


宝山区 境域分陆地和岛屿两部分,有长兴、横沙两岛。1995 年,总面积 425.18 平方公里,其中 两岛面积 123.96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 1.73 万公顷。人口 69.18 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 47.39 万人。辖 吴淞镇、海滨新村、友谊路、泗塘新村、通河新村 5 个街道,罗店、大场、杨行、月浦、盛桥、宝山、 罗泾、罗南、刘行、顾村、祁连、高境、庙行、淞南 14 个镇,长兴、横沙 2 个乡,有 167 个居民委员 会、182 个行政村。1988 年 1 月,撤销吴淞区和宝山县建宝山区。


闵行区 全区分浦西、浦东两部分。1995 年,面积 370.75 平方公里。人口 54.39 万人,其中非农 业人口 56.3%。辖纪王、诸翟、华漕、七宝、虹桥、莘庄、梅陇、颛桥、曹行、北桥、马桥、塘湾、陈 行、杜行、鲁汇 15 个镇,华坪路、碧江路、吴泾、昆阳路 4 个街道,有 186 个行政村、112 个居民委 员会。1992 年 9 月,撤销上海县、闵行区,合并建立新的闵行区。


嘉定区 1995 年,面积 458.8 平方公里。人口 47.88 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 19.31 万人。辖嘉定、 南翔、安亭、娄塘、封浜、马陆、戬浜、徐行、曹王、华亭、唐行、朱家桥、外冈、望新、方泰、黄渡、 江桥 17 个镇,新成路、真新新村 2 个街道,有 248 个行政村、82 个居民委员会。1992 年 10 月,撤县 建区。


南汇县 海岸线长约 45 公里。1995 年,面积 687.66 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约占 14%。人口 69.49 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 17.11 万人。辖惠南、周浦、新场、大团、康桥、瓦屑、横沔、下沙、航头、宣 桥、三灶、坦直、六灶、祝桥、盐仓、东海、黄路、三墩、彭镇、泥城、书院、万祥、新港、老港、芦 潮港 25 个镇,342 个行政村、85 个居民委员会。元初,下沙盐场东移,原盐场垦为农业区,设长人乡。 明初,盐区移至里护塘以东,塘内称漕田或有司地,属长人乡;塘外称灶田或盐司地,属下沙盐场,设 团、灶建置。清雍正四年(1726 年),以上海县长人乡和下沙盐场 9 个团设南汇县。1958 年 11 月,划 属上海市。


奉贤县 1995 年,面积 687.39 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占 12.75%。人口 52.05 万人,其中非农业 人口 13.13 万人。辖南桥、奉城、江海、西渡、邬桥、新寺、胡桥、庄行、齐贤、金汇、泰日、头桥、 四团、平安、塘外、青村、光明、钱桥、奉新、柘林、洪庙、邵厂 22 个镇,302 个行政村、29 个居民 委员会。五四、星火、燎原 3 个市属农场在境内。清雍正四年(1726 年)建县,属松江府。传孔子弟 子言偃到此讲学,里人崇奉贤人,故名奉贤。县治初设南桥,雍正九年迁青村所城(今奉城),1912 年 迁南桥。1958 年 11 月,划属上海市。


松江县 1995 年,面积 605.64 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 60.49 平方公里、山地面积 3.56 平方公里。 人口 49.55 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 14.75 万人。辖松江、泗泾、仓桥、茸北、华阳、车墩、新桥、洞泾、 九亭、佘山、天马山、小昆山、大港、李塔汇、石湖荡、新浜、五厍、泖港、张泽、叶榭 20 个镇,316 个行政村、88 个居民委员会。松江古称华亭,别称云间、茸城。唐天宝十载(751 年)设华亭县,成为 华亭县一部分。元至元十四年(1277 年),华亭县升华亭府,次年改松江府。华亭县治、松江府治均设


今松江城区。清顺治十三年(1656 年),析华亭县西南境设娄县,县治与华亭同郭。1912 年废府,华亭 县和娄县合并为华亭县,1914 年改松江县。1933 年起,江苏省先后在松江县设第四、第三行政督察专 员公署。解放后,设松江专区。1958 年 3 月,松江专区撤销,松江县划属苏州专区,11 月划属上海市。


金山县 全县分陆地、海岛,海岸线长 23.3 公里,有大金山、小金山、浮山 3 岛。1995 年,面积 586.05 平方公里。人口 47.14 万人,非农业人口占 37.06%。辖枫泾、兴塔、朱泾、新农、松隐、亭林、 朱行、漕泾、山阳、金山卫、钱圩、张堰、廊下、吕巷、干巷 15 个镇和朱泾乡,236 个行政村、48 个居民委员会。清雍正四年,析娄县西南部建金山县,县治金山卫城。乾隆二十四年(1759 年),县治移 朱泾镇,后几经搬迁,嘉庆元年(1796 年)起定驻朱泾镇。1958 年 11 月,划属上海市。


青浦县 1995 年,面积 675.52 平方公里,其中水面积约占 21.6%。人口 45.78 万人,其中非农业人 口 11.37 万人。辖华新、凤溪、重固、白鹤、赵屯、大盈、香花桥、环城、朱家角、沈巷、小蒸、蒸淀、 练塘、莲盛、西岑、金泽、商榻、徐泾、赵巷、青浦 20 个镇和盈中乡、青浦工业园区,322 个行政村、 64 个居民委员会。青浦崧泽、福泉山一带是上海迄今发现人类最早的聚居地。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 年),建青浦县,县治青龙镇。嘉靖三十二年撤县,万历元年(1573 年)复立,县治移唐行镇(今青浦 镇)。1958 年 11 月,划属上海市。


崇明县 在崇明岛。1995 年,面积 840 平方公里。人口 71.79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 53.24 万人。辖 绿华、三星、庙镇、合作、江口、港西、城桥、侯家、建设、大同、新河、新民、大新、竖新、港沿、 堡镇、向化、中兴、陈家镇、裕安 20 个镇,新村、海桥、港东、五滧、合兴 5 个乡,488 个居民委员 会、行政村。唐武德年间,长江口江面涨出东沙和西沙。五代初在西沙设崇明镇。宋嘉定十五年(1222 年),设天赐盐场,隶通州。元至元十四年,升为崇明州。明洪武二年(1369 年)降州为县。1958 年 12 月,划属上海市。


二、1988~1993 年撤销的区县概况


吴淞区 1988 年,面积 54.45 平方公里,人口 22.03 万人。辖 5 个街道。1928 年 7 月,建吴淞区。 1956 年 1 月,与大场、江湾两区合并为上海市北郊区。1958 年 8 月,并入宝山县。1960 年,重建吴淞 区,1964 年 5 月并入杨浦区,1980 年 10 月再建。1988 年 1 月,和宝山县同时撤销,合建宝山区。


宝山县 1987 年,面积 370.73 平方公里。辖 3 个镇 17 个乡。人口 31.86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 25.66 万人。清雍正二年(1724 年),从嘉定县分出,建宝山县,以明代初年人工堆筑作为导航设施的土山之 名命名。1958 年 1 月,划属上海市。1960 年,划出吴淞镇及蕰藻浜以南长江路两侧成立吴淞区。1988 年 1 月,和吴淞区同时撤销,建宝山区。


闵行区 由闵行、吴泾两个工业卫星城组成。1992 年,面积 43.68 平方公里,人口 15.56 万人。辖 4 个街道办事处。1960 年,划上海县闵行、吴泾地区建闵行区。1964 年撤销,并入徐汇区。1981 年恢 复。1992 年 9 月撤销,与同时撤销的上海县建立新的闵行区。


上海县 分成浦西、浦东两部分。1992 年 9 月,面积 360.18 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 10.5%。人 口 39.84 万人。辖 3 镇 14 乡。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 年),划华亭县东北境 5 乡置上海县。上海开埠 后,辟英、美、法侨民居地为租界。县城及周围地带割裂为“华界”、“英美公共租界”、“法租界”三部分。 今县域大部是租界之外农村地区。1928 年 7 月上海县、市分治,繁华之地悉归上海市,上海县辖原境 西南隅 8 乡。1958 年 1 月,划属上海市。8 月,上海市西郊区大部并入。1959 年 12 月,析闵行、吴泾 地区置闵行区。1992 年 9 月,撤销上海县,与同时撤销的闵行区合并建立新的闵行区。


嘉定县 1992 年,面积 483.8 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 48.8 平方公里。人口 50.78 万人,其中非农 业人口 18.05 万人。辖 4 镇 16 乡。南宋嘉定十年十二月,析昆山县东境 5 乡置县,以年号为名。1958 年 1 月,划属上海市。1992 年 10 月撤县建区。 川沙县 1992 年,全县面积 446.11 平方公里。人口 62.13 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 16.47 万人。辖 3 镇 26 乡。清嘉庆十五年(1810 年),析上海县高昌乡滨海地和南汇县长人乡部分地置川沙抚民厅,宣 统三年九月改厅为县。1958 年 11 月,划属上海市。1993 年 1 月,建上海市浦东新区,撤县。


三、松江府


松江府辖区大体为今上海市吴淞江以南、黄浦江以东地区,今黄浦、静安、卢湾、南市、徐汇、 长宁、闵行、浦东新区等区,松江、青浦、金山、奉贤、南汇等县全部,及杨浦、虹口、闸北等区部分 地区。东汉建安二十四年(219 年),陆逊以功封华亭侯,华亭始见于史志。唐天宝十载(751 年),割 昆山南境、嘉兴东境、海盐北境置华亭县,县治今松江县城区。元至元十四年(1277 年),华亭县升华 亭府,次年府改松江府,辖华亭 1 县。至元二十七年,松江知府提出分建上海县奏议。至元二十九年, 上海县立,松江府始辖华亭、上海 2 县。清嘉庆十年(1805 年),辖华亭、上海、青浦、娄、奉贤、金 山、南汇 7 县和川沙抚民厅。1912 年 1 月,江苏省裁府州厅,松江府建置撤销。


唐至明代地方政府


府衙、县衙唐、宋、元、明代,上海地区设县,元代增设府。唐天宝十载(751 年),华亭县设立,为上县。上海地区始有独立的行政区和行政管理机构。县治设于今松江县城,设县令。宋代,华亭县为望县,设置知县事厅事、丞厅、主簿厅、尉厅等。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 年),松江府有华亭、上海 2 县,均为上县。元制,设达鲁花赤、县尹、县丞各一员。明代,上海地方行政机构分府、县两级。松江府,设经历所、照磨所、司狱司等办事机构,知府、同知、通判、推官各一员。嘉靖二十一年(1542 年),松江府辖华亭、上海、青浦 3 县。上海县设知县、县丞、主簿各一员。


职官松江府知府 元代,自元至元中刘宣任首任,到至正末共 28 任。明代,自元知府王立中归附明,续任知府,到明崇祯十七年(1644 年)共 78 任。上海县职官 元大德二年(1298 年),雅哈雅任上海县达鲁花赤,到至正六年(1346 年)兀奴罕共4 任。至元三十一年,周汝楫任上海县尹,到至正二十三年苏宗瑞共 12 任。明洪武二年(1369 年),张平首任上海县知县,至崇祯十六年(1643 年)彭长宜共 92 任知县。


清地方政府、基层组织、自治机构


清代,上海地方行政机构有道署、府衙、县衙。道署先后为分巡苏松兵备道署、分巡苏松太兵备道署,又称上海道署。府衙为松江府衙。县衙清初有华亭、上海、青浦 3 县县衙,至清嘉庆年间有 10县 1 厅衙门。


上海道署上海道署是清代上海地区最重要的地方行政机构。顺治年间,清廷在苏州、松江两府设苏松兵巡道,康熙二年(1663 年)常州府并入,改设分守苏松常道。此后道时撤时设,与上海县均无直接行政关系。雍正三年(1725 年)兼理江海关,上海县始在关务上与苏松道有直接的关系。八年海禁大开,分巡苏松道加兵备衔从苏州移驻上海,上海县从此在巡道的直接监察之下,道因此被称为上海道。至乾隆元年(1736 年),太仓州划归上海道管辖,道又改称为分巡苏松太兵备道。鸦片战争以前,上海道台主要职责为监督地方行政、维持地方治安,鸦片战争以后为办理地方外交、从事洋务活动。机构有会丈局、洋务局、会审公廨、巡防保甲局、船捐捕盗局、改过局。苏松道、苏松太道(上海道)道员,自顺治二年(1645 年)王之晋首任,至清宣统二年(1910 年)刘燕翼共 174 任。


松江府衙松江府衙设知府一人,民国初府裁撤。顺治二年,张铫任松江知府,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 年)戚扬共 154 任知府。


上海县衙、基层组织、自治机构上海县衙设知县一人。自清顺治二年陶渔任,到宣统元年田宝荣共 165 任知县。下置县丞、主簿、典史各一人。有承发房、刑房、礼房、吏房、兵房、简房、总库等部门。县以下依次有乡、保、区、图等基层组织。全县各图以 10 户为牌,10 牌为甲,10 甲为保的连环互保。光绪二十二年(1896 年)起,上海县地方士绅成立上海南市马路工程局、闸北工程总局、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上海城自治公所等,开展铺桥、筑路、维护社会治安等事务。


民国时期地方政府


建市前地方政府、行政机构民国时期,上海行政机构历经更迭。民国初建到 1937 年上海沦陷前,除上海县政府外,先后有沪军都督府、沪海道、上海特别市政府与上海市政府。抗日战争期间,成立上海市大道政府等伪政权。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以后,恢复上海市政府。沪军都督府 清宣统三年(1911 年)武昌起义爆发,上海革命党人起兵响应。九月十六日,总会、商团等各界代表宣告沪军都督府(也称上海军政府)成立,为军政合一的机构,1912 年 7 月 31 日撤销。沪海道署 1912 年 1 月中华民国成立,上海地区废除上海道,裁松江府。1913 年 1 月,恢复道制,1914 年 1 月设置上海观察使。1914 年 5 月,设沪海道,驻上海县城厢,辖上海、松江、南汇、青浦、奉贤、金山、川沙、太仓、嘉定、宝山、崇明、海门等 12 县,1927 年沪海道结束。


淞沪商埠督办公署 1926 年 5 月,在龙华镇设立,管辖范围上海县,吴淞市,宝山县高桥、殷行、江湾、真如、彭浦等乡,共计 25 个市乡。1927 年 3 月 29 日撤销。上海特别市临时政府 1927年3月22日,上海特别市政府市民公会第二次市民代表大会召开产生,29 日成立。4 月 12 日,四一二政变后结束。


上海市政府1927 年 5 月 7 日,南京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设上海特别市。7 月 7 日,上海特别市政府宣告成立。1930 年 7 月 1 日,改为上海市政府。1937 年 11 月上海沦陷。1945 年 8 月 13 日,国民政府任命市长,9 月 12 日接收人员接收伪上海特别市政府,组成上海市政府。1949 年 5 月 28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成立,上海市政府结束。1927~1937 年,上海市特别市政府、上海市政府设 1 处 10 局,分别为秘书处和财政、公务、公安、卫生、公用、教育、土地、港务(后裁撤)、农工商(后改社会局)、公益(后裁撤)局。


抗日战争胜利初,上海市政府设警察、财政、社会、教育、卫生、工务、公用、地政 8 局和秘书、人事、总务、财务 4 处,参事、机要 2 室。1947 年 10 月,有财政、警察、社会、卫生、公用、工务、地政、民政、教育 9 局,秘书、人事、总务、会计、调查、统计、新闻 7 处,参事、机要、研究、观察 4 室。1927 年 7 月~1930 年 6 月上海特别市、1930 年 7 月~1937 年 11 月上海市,市长各 3 任,1945年 8 月~1949 年 5 月 4 任。历任市长黄郛、张定璠、张群、吴铁城、俞鸿钧、钱大钧、吴绍澍、何德奎、吴国桢、陈良、赵祖康(代理)。


日伪市地方政府1937 年 12 月~1945 年 8 月,日军在上海先后操纵建立 3 个伪市级政权,分别为“上海市大道政府”(1937 年 12 月 5 日~1938 年 4 月),伪市长苏锡文。“督办上海市政公署”(1938 年 4~10 月),督办苏锡文。“上海特别市政府”(1938 年 10 月~1945 年 8 月),伪市长先后为傅筱庵、陈公博、周佛海。


上海市人民政府


1949 年 5 月 28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成立。1955 年 2 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改为上海市人民委员会。1966 年 5 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 年 1 月市人委会被“造反派”非法夺权。2 月,上海人民公社成立,同月改称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先后行使市人委会的职能。1979 年 12 月,根据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改为市人民政府。1949 年,有工作部门 23 个,1995 年 58 个。历任市长(革命委员会主任)陈毅、柯庆施、曹荻秋、张春桥、苏振华、彭冲、汪道涵、江泽民、朱镕基、黄菊、徐匡迪、陈良宇、韩正。1949 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23 个,分别为办公厅、秘书处、行政处、交际处、人事处、市郊行政办事处、民政局、公安局、人民法院、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卫生局、新闻处、劳动局、财政局、直接税局、货物税局、工商局、公用局、地政局、房地产管理处、工务局、外侨事务处。1955 年,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工作部门 56 个,分别为办公厅、参事室、人事处、新闻处、外事处、专家工作处、华侨事务处、郊区工作办事处、宗教事务处、劳动局、农业局、计划委员会、统计局、物资供应局、储备物资管理局、重工业办公室、第一重工业局、第二重工业局、轻工业办公室、第一轻工业局、第二轻工业局、纺织工业局、手工业管理局、财粮贸办公室、财政局、税务局、第一商业局、第二商业局、第三商业局、粮食局、对外贸易局、交通运输办公室、交通局、内河航运管理局、市政建设办公室、市政工程局、规划建筑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建筑工程局、对资本主义改造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政治法律办公室、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监察局、文化教育办公室、教育局、体育运动委员会、卫生局、民族事务委员会、文艺办公室、文化局、出版事业管理局、文物保管委员会、对外文化联络处。1967 年,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工作部门 28 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组、政宣组、政治组、材料组、工业组、市政交通组、教育卫生组、财贸组、科技组、经济计划组、劳动工资组、地区组、外事组、接待组、农村组、群运组、专题写作组、大批判写作组、政法指挥部、三秋指挥部、文攻武卫指挥部、毕业生工作委员会、保卫组、调查组、联络组、火线指挥部、查抄物资组。1980 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76 个,分别为办公厅、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参事室、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局、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科技干部处、档案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旅行浏览事业管理局、政法办公室、民政局、司法局、公安局、国防工业办公室、计划委员会、统计局、物价局、劳动工资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冶金工业局、第一机电工业局、第二机电工业局、仪表电讯工业局、化学工业局、纺织工业局、轻工业局、手工业管理局、农业机械工业局、医药管理局、物资局、劳动局、航空工业办公室、后方基地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委员会、农业局、农场管理局、水利局、基本建设委员会、城市建设局、公用事业管理局、园林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建筑工程局、建材工业管理局、城市规划建筑管理局、环境保护局、文化局、电影局、出版局、广播事业局、教育卫生办公室、高等教育局、教育局、卫生局、体育运动委员会、工农教育委员会、财政贸易办公室、财政局(税务局)、第一商业局、第二商业局、粮食局、水产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集体事业办公室、供销合作社、进出口办公室、对外贸易局、对外经济联络局、外事办公室、科学技术委员会、标准计量管理局、侨务办公室、宗教事务局、民族事务委员会。1995 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58 个,分别为办公厅、研究室、法制办公室、参事室、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局、监察委员会、技术监督局、协作办公室、档案局、民防办公室、旅游事业管理局、社会保险管理局、民政局、国家安全局(国家保密局)、公安局、司法局(监狱局、劳教局)、计划委员会、统计局、物价局、城市规划管理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经济委员会、劳动局、郊县工业管理局、医药管理局、交通办公室、交通运输局、农业委员会、农业局、水利局、建设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市政工程管理局、公用事业管理局、园林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局、房屋土地管理局、市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化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教育委员会、卫生局(医疗保障局)、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财政贸易办公室、审计局、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外事办公室、科学技术委员会、侨务办公室、宗教事务局、民族事务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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