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积金房改资金(住房公积金如何“活下去”)

2023-10-18 05:39:37

金九银十”本是楼市传统销售旺季,但万科一声“活下去”却引爆了整个房地产行业,尤其是赫然出现的红底白字标语——“活下去”,或许意味着房地产行业转折已经到来。万科的呐喊,是对危机和忧患的未雨绸缪,但更是一场自上而下思想和行动的大动员。再回顾6月份引领改革风向标的深圳“二次房改”的重启,可以肯定住房市场“一枝独秀”将不会持续太久。住房公积金脱胎于房改制度,如果不能在“二次房改”中抢抓机遇,做大做强,就会陷入停滞,甚至退出历史舞台。这对于全国有342个机构约5万名从业者来说注定是痛心和悲哀的,且不论职工面临分流改制或退休下岗的风险,单就历经30年辛苦付出而一朝不复存在,对于每一个热爱住房公积金行业的人都将是莫大的损失。况且一个行业的集体消亡,更是国家资源和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值此深化改革之际,作为五万分之一的我们有责任行动起来,不遗余力为制度改革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一、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


当前,住房公积金的首要任务应是防范和化解逾期风险。2005年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各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不高于1.5‰,但通过电子化检查发现逾期率已普遍突破1.5‰,甚至逼近2‰。同时,公积金中心长期存在管理风险,一是住房公积金逾期率统计口径存在偏差。长期以来,公积金中心普遍按照到期逾期统计,也就是以当前逾期额计算,并未严格区分到期3个月(含)以上、6个月(不含)以内应还未还贷款本金额与合同约定到期6个月(含)以上未归还贷款的本金余额之和计算。二是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能力不足。商业银行自2002起开始推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区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能有效杜绝不良贷款认定迟缓的问题,准确揭示贷款质量,防范信贷风险。但公积金中心贷后管理方式粗放,手段单一,且缺乏健全的长效机制,尤其是逾期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三是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渠道不畅。《年报》数据显示,2014年-2017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年均核销呆坏账0.34亿元,较商业银行每年几十亿或几百亿呆账核销规模相比聊胜于无。目前,公积金中心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呆账核销实行“从严认定、证据确凿、责任追究、逐级审批”的管理原则,住房公积金呆账申报、认定要件繁杂,层层审批,致使公积金中心坏账长期挂账无法核销。四是住房置业担保行业管理缺失。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但时至今日仍然有部分公积金中心继续推行住房置业担保,且担保规模居高不下。以中西部某省为例,从事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的公司有9家,担保贷款余额约160亿元,净资产合计约3亿元,担保贷款余额是净资产的53倍。2000年建设部、人民银行印发《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住房置业担保管理工作,但在对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管理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缺位,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良莠不齐,管理运行混乱,住房贷款担保风险加大。


对于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行业监管部门已采取行动,开发了电子化检查工具,个贷逾期底数不清的问题有望解决,但发现问题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只有堵塞漏洞、疏通渠道才能化解风险标本兼治。目前,全国住房公积金个贷余额45049.78亿元,应尽快摒弃"重贷轻管"的发展模式,强化贷后管理。首先,应制定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办法,明确贷后管理策略,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改进考核管理重点。其次,应抓紧修订《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畅通呆坏账核销渠道。再次,应对住房置业担保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完善住房置业担保准入退出机制。最后,应积极推动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失信行为记录和惩戒。


二、规范行业发展秩序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重要保障。但在房价持续高涨的背景下,公积金制度的诸多弊病暴露无遗,普惠性、互助性、保障性功能逐年弱化,饱受社会质疑。首先,决策机构的乱作为是造成行业混乱的原罪。管委会决策的科学性、公平性缺乏充分论证,才招致“取消”之论不绝于耳。特别是近年来作为房产调控的工具,成为地方政府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利器,早已背离了制度的初衷和本质。公积金作为城镇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其规模的积累非一朝一夕,但却有可能因决策的失当一朝消亡。其次,公积金中心的不作为是引发社会质疑的导火索。时至今日,仍有大部分公积金中心家底不清、底数不明、基础薄弱、管理混乱。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有1.37亿缴存职工,但试问有几家公积金中心能准确界定缴存状态,将欠缴、缓缴和“僵尸”账户严格区分。各地归集、提取和贷款业务基础数据录入不全、断档缺失,最起码的档案保管都无法实现,更遑论辅助决策。作为窗口单位,公积金中心服务意识和能力屡遭诟病,一次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形同虚设,并未严格落实到位。此外,公积金中心各自为政,业务流程缺乏统一规范和标准,受理要件、办理流程设置不尽合理,管理部门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等问题也招致群众质疑。再次,监管乏力是住房公积金行业的一大弊病。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规定,住建部、省住建厅会同同级财政、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监会(派出机构)等有关部门,负有对各城市公积金管理情况实施行政监督的职责,但松散的监督关系并未形成合力。近年来,独有住建部门组织推动“双贯标”工作,搭建转移接续和综合服务平台,制定业务规范和服务标准,对公积金制度发展进行了有益探索。然而,并不能指望几十人的监管队伍能确保一个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住房公积金行业政策执行及隐患排查工作已全面启动,电子化工具的使用将有助于规范秩序、排查风险,但决策失当、管理缺失和监管乏力的症结依然存在。当务之急,一要加强对管委会决策的合规性审查。部省两级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审查职能,逐步规范行业决策乱象。二要强化公积金中心问题整改。公积金中心积习深重,要彻底摸清底数整改到位恐非易事。三要全面推广业务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出多门必然形成混乱。目前,提取、贷款和资金管理等规范业已出台,应明确时间节点全面推广。


三、创新思维破解改革难题


“两会”期间,国家发改委提出,今年将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研究设立国家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这意味着坊间热议的“二次房改”已经到来。面对新的住房发展阶段,制度改革能否焕发生机,关键看是否能实现准确定位。目前,“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改革思路已经明确,公积金作为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应定位于重点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突出制度的普惠性、保障性和公平性功能。据《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末,我国就业人员7.76亿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24亿人。按照实缴职工1.37亿人计算全国城镇就业人员仍有67%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横向比较来看,截至2017年底,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15亿人、11.77亿人、1.88亿人、2.27亿人、1.92亿人,均远超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普惠性不足已成为制度难以逾越的门槛。目前,全国有农民工2.86亿人,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思路,到2020年将要实现“3个一亿人”的城镇化目标,如何保障新市民住有所居也是改革面临的重要课题。此外,现行制度覆盖面的“二元”结构以及“逆向补贴”也引发外界对制度公平质疑。因此,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优化顶层设计。个人认为,有四个方面应引起重视。一是实行全民自愿缴存。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吸引全民自愿缴存,同时,研究建立长效约束机制确保责权利对等。二是明确缴存资格和年限。应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可自愿缴存,缴存年限满5年享受定额贷款。支持租房提取,逐步引导住房消费习惯。缴存额在一年期基准利率上浮30%,引导全民长期缴存。三是发行金融债券募集资金。发行金融债券可有效缓解住房贷款期限错配问题,筹集资金用于共有产权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向中低收入缴存人进行配售或配租。四是实行国家垂直管理。现行体制下公积金中心四分五裂、参差不齐,改革必须破解当前各自为政的现状,实行强而有力的垂直管理。(初心/文 完稿于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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